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定海城区、新城建成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对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而导致城市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性事件的防御和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台风对我市构成严重危害,如2005年受“罗莎”台风影响,短短6小时内定海测点降雨量就达116.4毫米,金塘、沥港、临城、岑港测点的降雨量均在60毫米以上,使全市14座水库、53只山塘出现溢洪。由于短时间强降雨,定海香园、开源、南珍等城区部分地块,金塘大丰和普陀沈家门部分地段及居民家庭受涝,城区部分路段出现积水。《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据了解,《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一般汛情、较大汛情、严重汛情。其中规定一般汛情阶段由市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并指挥、协调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较大汛情阶段由市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领导到岗值班,各抢险分队进入岗位,对所有闸门、泵站实行24小时值班。重大汛情阶段由市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值班,所有抢险分队人员、车辆、设备全部到位待命,排涝闸阀实行定人定点,随时准备开启。
《预案》还对通信与信息、抢险与救援、供电与运输、治安与医疗、物资等应急保障,以及救灾、救济救助、救治与防疫、工程修复和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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