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全市57个渔农村社区第二批渔农村小康社区称号,其中,定海区城东街道洋岙社区等12个社区为“全面小康社区”,定海区城东街道东湾社区等26个社区为“基本小康社区”,定海区盐仓街道虹桥社区等19个社区为“初步小康社区”。这57个渔农村小康社区中,新创建的有47个;此外在去年评定的首批小康社区中,普陀区桃花镇塔湾社区等6个原基本或初步小康社区此次晋升为全面小康社区,岱山县东沙镇司基社区等4个原初步小康社区晋升为基本小康社区。
小康社区创建工作涵盖了渔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群众生活等各个方面。去年下半年,我市对《舟山市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指标体系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中的120项指标进行了整合、压缩,新修订指标调整为80项,内容更加合理,重点更加突出,更能反映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实际。
此次全面小康标准为考核总分在950分以上及2007年度渔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2100元以上;基本小康标准为考核总分在900分以上及2007年度渔农民人均收入在10912.5元以上;初步小康标准为考核总分在800分以上及2007年度渔农民人均收入在8725元以上。据了解,各小康社区在创建过程中始终把渔农业经济发展和渔农民增收放在首位,通过扶持渔农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渔农民培训就业、帮助失海失地渔农民实施劳动力转移等措施,优化了渔农业产业结构,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增加了渔农民收入。通过新一轮的创建,各地渔农村经济总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57个社区渔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率都在10%以上,相当一部分社区达到30%以上;人均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都在100元以上。渔农村二、三产业比重进一步加大,如定海区洋岙、三星等社区的非渔农业产值比重接近或超过90%。渔农民就业率增长幅度较大、增收明显,57个社区的渔农民就业率均超过92%,渔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基本都在1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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